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,由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受理。
(二)报名时间和地点
报名时间:2015年10月23日—25日上午9:00—11:00,下午13:00—16:00。
报名地点: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(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楼457室)。
联系方式:朝阳区人社局0431-85109299
(三)报名要求
报名者须填写《201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(附件2)》一份(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),由报名者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资格证、学信网下载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到现场报名,在职工作人员报名的,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,以上材料需复印件一式三份,3张近期同底(6个月内)正面1寸免冠照片;其中,2015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书的,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。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,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、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,责任自负;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。